【百思维点评】 《2011年关税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我国2011年进出口税目总数将由2010年的7923个增至7977个,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将进行部分调整,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 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进口关税调整 (一)有关最惠国税率。 1.对小麦等8类45个税目的商品继续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税目和税率维持不变。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施滑准税。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二铵三种化肥的配额税率执行1%的税率(见附表一); 2.对感光材料等55种商品继续实施从量税或复合税。其中,调整8个胶片税目的从量税税率(见附表二); 3.对9个非全税目信息技术产品继续实行海关核查管理,税目税率维持不变; 4.其他最惠国税率维持不变。
(二)对燃料油等部分进口商品实施暂定税率(见附表三) (三)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贸易或关税优惠协定,对有关国家或地区实施......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11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