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思维点评】 2011年1月13日,沙湾海关为规范辖区内联网监管企业的管理工作,要求电子账册企业将2009年12月31日前库存未使用的货物情况进行自查,并按要求填制《沙湾海关联网监管企业库存货物未处理情况自查申报表》,在2011年2月15日前送交沙湾海关客协科。
【百思维提醒】 1、此次沙湾海关要求企业填报库存货物未使用情况自查申报表,实际上是对联网监管企业内部的呆料进行了一次摸底调查。企业正好利用这次机会将内部的呆料全部上报,以便日后进行自查补税时做为依据。 2、填写申报表时,库存货物为如果为半成品、成品的,一定要折算成料件后再填报。 [—— 深圳沙湾海关客协科通知 全文]
百思维公司高级讲师,关务管理专家。有多年的报关实务从业...... [更多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