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思维点评】
东莞市外经贸局2011年11月11日下发关于 《市外经贸局关于规范保税料件转内销相关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为规范保税料件转内销业务操作规程,将工作内容要求进行详细补充。?
具体包括两大部分内容:
第一、保税料件转内销业务操作:
项目 |
内容 |
保税料件转内销办事程序 |
1、企业拿保税料件转内销的申请表2份、清单3份至镇(街)外经部门申请; |
2、将镇(街)审批后的申请表1份、清单2份交至市外经贸局审批,市外经后贸局批准后出内销批准证。 |
保税料件转内销注意事项 |
1、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应符合国家商务部规定的六种条件之一并须在规定的制成品返销截止日期以前提出申请。 |
2、对于进口料件涉及各类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转内销业务,只需将其中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具体编码的商品报省外经贸厅审批或由省转报商务部审批,其他不涉及配额、许可证的进口料件的内销申请,仍通过相关镇(街)、市外经贸局审批。 |
3、申请转内销的保税料件金额占该加工贸易合同项下实际进口料件总额3%以内(含3%)且总值在人民币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商务主管部门免予审批,企业直接报主管海关核准、征税。 |
4、申请转内销的保税料件单价应该与加工贸易合同单价一致。如果内销总值在1万元以下去海关办理内销,由于海关审价高致使总值高于1万元而重新到外经部门办理内销,办理时若采用海关审价的单价,应提供有海关签名盖章的审价联系单。 |
5、办理保税料件转内销业务全程免费; |
第二、保税料件转内销集中申报、集中申报反担保业务操作:
企业类别 |
保税料件转内销“集中申报”的相关要求 |
联网监管和非联网监管的AA类企业 |
保税料件转内销“集中申报”无需交纳保证金 |
保税料件转内销“集中申报”无需提交“反担保保函” |
非联网监管的A类和B类企业 |
保税料件转内销“集中申报”需提交“反担保保函”或交纳保证金 |
“反担保保函”申请条件及流程 |
保证金计算方法 |
申请条件 |
申请流程 |
企业计划每月内销金额×汇率×综合税率(22%)×50% |
1、符合产业发展导向; |
1、可向所在镇(街)外经办提出集中申报反担保申请。 |
2、企业及其股东无不良信用记录; |
2、各镇(街)外经办出具审核意见后,送镇财政分局加具意见,再报市外经贸局复核;外经贸局复核后报市财政局和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分行备案。 |
3、连续1年无走私、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拖欠应纳税款等违法违章行为; |
4、已经海关批准允许实行内销“集中申报”的加工贸易企业。 |
3、东莞市外经贸局向企业出具审核意见,企业凭审核意见向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分行辖属支行申请出具保函。 |
【百思维提醒】
1、内销“集中申报”及为企业提供“反担保保函”是东莞市政府与海关共同推出的便利企业内销措施。东莞市政府大力提倡和鼓励企业申请集中申报,为进一步帮助企业拓展内销的业务,特拨3000万专项资金为企业解决内销保证金问题。广大加工贸易企业一定要结合自身的管理类别,抓住大好时机,积极申请优惠政策,为顺利打开内销市场争取到最便捷的措施。
2、符合条件的A类企业应积极向海关申请AA类管理或联网监管模式,从而享受内销相关优惠条件,如您对申请AA类管理、联网监管模式、内销集中申报业务还有疑问,欢迎随时拨打百思维服务热线0769-22468671,将由专业顾问为您做详细解答。
3、集中申报、集中申报反担保业务介绍见附件1、附件2
(在东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网站,依次点击“网站导航”下的“转型升级”—“推动企业拓展内销市场”,可以查询该两份附件的详细资料并下载附属表格)。
4、 推广“集中申报”业务工作 联系人:吴嘉亮,22817560;吴兴定,22995392.
附件1保税加工货物内销集中申报操作指引.doc
附件2先销后税集中申报反担保申报指南.doc
附件3集中申报企业名单.xls
[——市外经贸局关于规范保税料件转内销相关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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