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思维点评】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近日发布了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自2012年1月30日起施行。新《目录》在内容上主要变化包括,取消了部分领域对外资的股比限制;将高端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领域;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外商投资现代服务业,支持面向民生的服务业扩大利用外资,推进服务业开放进程。
附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请您点击下载查看)
【百思维提醒】
1、新《目录》总条目473条,其中鼓励类354条、限制类80条、禁止类39条,分别比原来增加3条、减少7条、减少1条。同时,取消了部分领域对外资的股比限制,鼓励类和限制类中有股比要求的条目比原来减少11条。
2、外商投资企业是我国开放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通过修订《目录》,适时调整外资产业政策,有利于积极引导外商投资方向,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3、广大外资企业应适时的调整内部的产业结构,争取转型升级、优化结构和技术,生产高附加值的产品,使企业更加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
4、如企业在转型升级的过程中需要帮助,请与百思维顾问部联系,电话:0769-22387705。
[——最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鼓励高端制造业、生物等新兴产业 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