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4日-12月19日    总第4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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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资讯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80号
>   关于进一步明确4位税目3701和3702项下感光胶卷从量关税计征标准
>   关于2010年关税实施方案的调整
>   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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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80号
>   前11月新增网上付税企业558家
 2010年将进一步调整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82号
 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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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中国橡胶进口关税将大幅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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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税征管问题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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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资讯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80号
【百思维点评】2009年12月14日,海关总署发布了2009年第80号公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7年8月30日起,对原产于日本、韩国、新加坡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双酚A征收反倾销税。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双酚A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进行调整。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自2009年12月15日起,对申报进口原产于韩国(株)LG化学的双酚A,海关按照4.7%的反倾销税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2、关于对原产于日本、韩国、新加坡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双酚A征收反倾销税的其他事项,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详如: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7号和2007年第65号】
--【海关资讯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80号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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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82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4位税目3701和3702项下感光胶卷从量关税计征标准)
【百思维点评】2009年12月15日,海关总署发布了2009年第82号公告,明确了4位税目3701、3702项下感光胶卷进口从量关税的计征标准和申报要求,本公告自201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4位税目3701、3702项下感光胶卷进口从量关税的计征面积为胶卷的实际面积。感光胶卷半成品的实际面积为感光涂布面积和白边面积之和。
  2、企业申报4位税目3701、3702项下感光胶卷进口应以实际面积的数量向海关申报。
  3、企业向海关申报时,应按《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的要求如实申报。其中规格尺寸中的宽度是指实际尺寸,半成品的规格尺寸中的宽度是指感光涂布宽度和白边宽度之和。
【百思维提醒】关于4位税目3701和3702项下感光胶卷从量关税计征标准的确定,为企业感光胶卷向海关的申报方式提供了明确的指引。请各企业注意:2009年1月1日后,感光胶卷需要用以上的标准进行申报。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82号告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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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0年关税实施方案的调整
【百思维点评】2009年12月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税委会[2009]28号,审议通过了《2010年关税实施方案》,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主要涉及最惠国税率、年度暂定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以及税则税目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一、进口关税调整
  (一)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关税减让义务,对进口关税作如下调整:
  1)降低“进口税则”中聚酯布等5个税目的最惠国税率,将蓝湿牛皮1个税目的最惠国税率确定为6%(见附表一),其余税目的最惠国税率维持不变;
  2)对9个非全税目信息技术产品继续实行海关核查管理,税目税率维持不变;
  3)对小麦等8类45个税目的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税目和税率维持不变。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施滑准税。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二铵三种化肥实施1%的暂定配额税率
  4)对冻鸡等55种商品实施从量税、复合税,税率维持不变
  (二)对冷冻的格陵兰庸鲽鱼等部分进口商品实施暂定税率
  (三)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贸易或关税优惠协定,对有关国家或地区实施协定税率
  1)对原产于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和老挝的1767个税目商品继续实施亚太贸易协定税率;
  2)对原产于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菲律宾、越南、缅甸、老挝和柬埔寨的部分税目商品,继续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税率;
  3)对原产于智利的7029个税目商品继续实施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税率;
  4)对原产于巴基斯坦的6240个税目商品继续实施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税率;
  5)对原产于新西兰的7040个税目商品继续实施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税率;
  6)对原产于新加坡的2753个税目商品继续实施
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税率;
  7)对原产于中国香港且已制定原产地优惠标准的1587个税目商品实施零关税;
  8)对原产于中国澳门且已制定原产地优惠标准的1209个税目商品实施零关税。
  (四)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贸易或关税优惠协定以及国务院有关决定,继续对老挝等东南亚4国、埃塞俄比亚等非洲31国、阿富汗等6国,共41个联合国认定的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税目商品实施特惠税率
  (五)普通税率维持不变   
  二、出口关税调整
  (一)“出口税则”的出口税率维持不变;
  (二)对鳗鱼苗等部分出口商品实施暂定税率,对部分化肥等继续征收特别出口关税。其中,凡2010年1月1日以前征收出口关税的产品,征税所涵盖的贸易方式范围维持不变。
  三、税则税目调整
  对部分税则税目进行调整,调整后,我国进出口税则(2010年版)税目总数由2009年的7868个增至7923个。
  附件可下载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http://www.chinatax.gov.cn
  附表一:进口商品最惠国税率调整表
   附表二:关税配额商品进口税率表
  附表三:进口商品从量税及复合税税率表
  附表四: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
  附表七:出口商品税率表
  附表八:进出口税则税目调整表
--【关于2010年关税实施方案的调整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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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牛墩、中堂
  哲理故事  
【一道终身受用的测试题】
你开着一辆车。在一个暴风雨的晚上,你经过一个车站。有三个人正在焦急的等公共汽车。一个是快要临死的老人,他需要马上去医院。一个是医生,他曾救过你的命,你做做梦都想报答他。还有一个女人(或男人),她(或他)是你做梦都想嫁(或取)的人,也许错过就没有了。但你的车只能在坐下一个人,你会如何选择?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对你性格的测试,因为每一个回答都有自己的原因。老人快要死了,你首先应该先救他。你也想让那个医生上车,因为他救过你,这是个好机会报答他。还有就是你的梦中情人。错过了这个机会,你可能永远不能遇到一个让你这样动心的人了。

你会怎样选择(先不用看下面的答案)……

在200个应征者中,只有一个人被雇佣了,他并没有解释他的理由,他只是说了这样的话:“给医生车钥匙,让他带着老人去医院,而我则留下来和我的梦中情人一起等公车!”
每个我认识的人都认为以上的回答是最好的,但没有一个人一开始就想到。

是不是因为我们从未想过要放弃我们手中已经拥有的优势(车钥匙)?有时,如果我们能放弃一些我们的固执、狭隘和一些优势的话,我们可能会得到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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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百思维点评】2009年1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税函[2009]694号,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内容:
  1、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2、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是个人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
  ● 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企业缴费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3、对因年金设置条件导致的已经计入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不能归属个人的部分,其已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还。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应退税款=企业缴费已纳税款×(1-实际领取企业缴费/已纳税企业缴费的累计额)
  4、本通知下发前,企业已按规定对企业缴费部分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不再退税;
  ●企业未扣缴企业缴费部分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应限期责令企业按以下方法计算扣缴税款:
  以每年度未扣缴企业缴费部分为应纳税所得额,以当年每个职工月平均工资额的适用税率为所属期企业缴费的适用税率,汇总计算各年度应扣缴税款。
  注: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按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规定,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对个人取得本通知规定之外的其他补充养老保险收入,应全额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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