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2日-10月17日 总第38期  访问百思维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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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海关、东莞市人民政府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内销便利化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正在落实中
09年7月,黄埔海关联合东莞政府出台重大实施方案,帮助企业解决历史问题,轻装上阵;
8月21日,黄埔海关为落实此方案,专门发出2009[432]号文,要求各地海关认真落实;
9月29日,东莞市外经贸局要求企业必须在10月30日前报送[自查情况申报表]……
各地纷纷落实该政策:
9月23日,石龙镇外经办向镇内加工贸易企业的负责人和通关业务负责人传达了《黄埔海关和东莞市人民政府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内销便利化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提醒加工贸易企业,这是一次转型升级的难得机会,一定要好好把握。
9月24日,塘厦镇外经办向镇内企业发出《黄埔海关和东莞市人民政府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内销便利化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9月25日,东莞台商协会邀请黄埔海关相关领导召开了《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内销便利化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宣讲会
9月30日,松山湖经贸局向园区内企业发出《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内销便利化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10月9日,东莞外商协会发出关于参加政策宣讲会的通知,于10月16日邀请黄埔海关相关领导进行宣讲
10月14日,塘厦镇外经办再次向镇区内企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企业于10月16日前填写收到“自查情况申请表”的签收表。
10月14日,虎门镇外经办组织镇区内企业召开了《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内销便利化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宣讲会……
百思维提醒:这是一次彻底帮助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机会,长期困扰企业的合同库存数据与企业实际盘点数据相差较大,造成后续合同核销、海关帐数据无法平衡等等问题,请企业务必重视,并在海关规定的时间范围内(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自查申报工作。如您还不清楚应如何自查,需要这方面的帮助,可与百思维顾问部联系,电话:0769-22387705
--【黄埔海关、东莞市人民政府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内销便利化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全文】
  为确保黄埔数据分中心公共服务网稳定运行,现定于10月25日(星期日)09:30至16:00对服务网的相关设备进行更新。更新期间服务网暂停 运行,届时直接受影响暂时无法办理的业务主要包括:全关区的报关单预录入(包括QP和EDI方式)、东莞片区的车检场智能通关系统的转关捆 绑录入和车次确认录入、广州保税物流园区系统的载货单录入、广州出口加工区系统等。请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做好准备。联系电话: 020 -82130013。
商务部公告《2010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
【百思维点评】2009年9月28日,商务部发布了2009年第72号公告,制定了《2010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1、总配额量:2010年羊毛进口关税配额量为28.7万吨;毛条进口关税配额量为8万吨;
  2、分配原则:配额实行“先来先领”的分配方式;
  3、申请条件:
  (1)持有2009年羊毛、毛条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的企业(以下简称有实绩申请者)或新建成投产且羊毛、毛条年加工能力5000吨以上的企业(以下简称无实绩申请者);
  (2)2010年1月1日前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并按规定通过工商部门年度审验;
  (3)上一年度无海关、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社会保障、环保等方面的违规记录;
  (4)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和《2009年羊毛、毛条进口国别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的行为。
  4、提供资料:
  1)申请者需如实填写《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见附件1),并在当年第一次申请时向商务部授权机构提供上述有关材料。
  2)无实绩申请者需先提供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竣工验收报告,经商务部核准后可提交2010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申请。
  5、申请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商务部授权机构;
  6、有效期:
  1)《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自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最迟不得超过2010年12月31日。
  2)对2010年12月31日前从始发港出运,需在次年到货的,关税配额持有者需于12月31日前持装船单证及有效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到原商务部授权机构申请延期,延期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有效期最迟不超过2011年2月28日。
  7、注意事项:关税配额持有者在进口货物办结海关手续后20个工作日内,将海关签章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第一联(收货人办理海关手续联)原件交原商务部授权机构。商务部授权机构需及时在系统中进行核销,并将原件留存。办理延期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最迟核销期不得超过2011年3月31日。未按期核销者,视同未完成进口,等比例扣减2011年可申领数量。
--【商务部公告《2010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 全文】
关于做好东莞市来料加工企业就地不停产转三资企业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百思维点评】2009年10月15日,为了加速来料加工企业转型,解决企业转型过程中存在的实际操作问题,市外经贸局等13个相关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做好东莞市来料加工企业就地不停产转三资企业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即东外经贸〔2008〕40号补充),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关于设备:
  1、来料加工企业已办理解除海关监管手续的不作价设备,可以以国内购买设备的方式作为新设三资企业的固定资产。来料加工企业转让其使用过的已解除监管的不作价设备,国税局按以下三种方式处理:
  (一)如果来料加工企业的全部资产(含已解除监管的不作价设备)、债权债务及劳动力均由新成立的三资企业承接,并持有市外经贸局出具的注明来料加工企业就地转三资企业的批文或《东莞市来料加工企业就地转三资企业补办备案登记表》(下称登记表),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0号)的规定不征收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销售发票。
  (二)来料加工企业处置其不属于第1款规定并于2008年12月31日前购进的生产设备,可根据《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的规定,属一般纳税人的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开具普通发票;属小规模纳税人的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开具普通发票。
  (三)来料加工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亦可按销售普通货物处理,按增值税的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17%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计征增值税,可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对于成立时间较长、部分设备进口报关单原件、设备进口发票等资料不齐全的转型来料加工企业,海关允许企业凭设备协议手册上原设备的进出口记录或原设备进口报关单的复印件办理设备解除监管手续。
  二、关于税务:
  企业需在办理筹办营业执照后30日内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国税部门允许企业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三、关于消防:
  1)对于来料加工企业就地不停产转为三资企业,当企业生产性质、生产规模、企业地址、建筑规模等不发生改变且原有消防法律文书进行了明确表述的,可凭市外经贸局出具的注明来料加工企业就地转三资企业的批文或登记表结合原消防意见书作为新企业的消防手续。
  2)若来料加工企业转为三资企业且需在消防意见书上变更企业名称的,一律按现时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重新改造消防设施,并按《消防法》的配套文件“公安部第106号令《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以及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易燃易爆
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按审核、验收程序办理消防行政许可,其它类型和规模的加工企业应在网上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3)在符合现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情况下,如下情况也可采用直接验收程序办理消防行政许可:
  (一)当生产性质不变,更换经营主体(如:甲制衣厂改为乙制衣厂)或增加经营主体(如:甲制衣厂内增设乙制衣厂)的,若消防法律文书未明确建筑规模、详细地址的;
  (二)生产性质改变,但火灾危险性不变或降低的情况下更换经营主体(如:甲制衣厂改为乙电子厂)的;
  (三)在火灾危险性不变或降低的情况下增加经营主体(如:甲制衣厂内增加乙电子厂)的,则应对其增加经营主体所在的局部采用直接验收程序。
  四、关于土地:
  1、原挂靠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集体土地的来料加工企业,需将集体土地使用权办理到新设三资企业名下的用地,可以按《东莞市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施“三旧”改造土地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对于早期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购买集体土地,并以来料加工企业名义在城建部门办理了报建手续,以转型后的三资企业名义补办房产证手续的,在完善用地手续,及征得规划、城建等部门同意,把各相关证件权属主体变更一致后,市房管局即可为该企业办理《房地产权证》。
  2、来料加工企业就地不停产转型为三资企业后,原《土地使用证》和《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为来料加工企业名下的,其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办理权属变更转至转型后的三资企业名下的,地税部门出具有关不征税证明、财政部门出具免征契税证明,从而办到企业新名称的《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
  五、关于供电:
  来料加工企业转为三资企业,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不变的条件下,可到供电部门营业厅办理过户或更名业务,供电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并提供办理便利措施。
  六、关于发票:
  来料加工企业转型为三资企业后从事来料加工业务,企业在报关出货填写出口发票时,应按来料加工货物加工费收入开具出口发票,并在出口发票备注栏注明出口货物总值。
  七、关于用工:
  关于来料加工企业转为三资企业的用工关系问题,在劳动者岗位、薪酬等福利待遇不变的情况下,劳动部门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等相关规定,引导企业做好劳动合同的衔接管理工作。
  八、关于其他:
  鼓励转型企业采用各种贸易方式,经镇(街道)外经贸部门核准,允许来料加工企业转为三资企业后从事来料加工业务。
百思维提醒:东莞市外经贸局等13个相关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东莞市来料加工企业就地不停产转三资企业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是对前一段来料企业在转型过程中具体操作方法的进一步明确说明,它为加速来料转型为三资企业提供了重要的操作依据和成功保障。百思维再次提醒各来料企业抓住目前政府促进企业转型的有利时机和措施,帮助自己尽快转型成功。如您在来料转三资办理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也欢迎致电百思维顾问部来料转三资小组,电话:0769-22387705,能帮助您尽快解决转型过程中的困扰是我们最大的愿望。
--【关于做好东莞市来料加工企业就地不停产转三资企业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全文】
关于《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公告
【百思维点评】2009年9月2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关于公布<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公告》,即2009年91号,实施细则及有关施行事宜公告如下:
  1、自2009年11月1日起,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以下简称“国内收货人”)应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提出注册登记、变更和延续申请事宜。
  2、国内收货人可以通过“进口废物原料电子监管系统”提交注册登记、变更和延续申请。
  在网络注册登记申请成功后的30天内,国内收货人应将全套书面注册登记材料寄送相关直属检验检疫局。
通过网络申请注册的国内收货人在电子提交注册申请成功后,可获得查询密码,以便了解本企业注册登记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取得注册登记资格后的监管状态。
  3、自2009年9月30日起,国家质检总局不再受理国内收货人的注册登记、变更和延续申请。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对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实施登记的公告》(2007年第52号)同时废止。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公告 全文】
东莞保税物流中心及港口码头推介活动昨传出重大利好
【百思维点评】为有效满足东莞外向型制造业对保税物流服务的需求,大幅度降低企业物流及运营成本。2009年10月15日,虎门港为经过其进出口货物的企业提供了多项便利与优惠措施:
  一、年底前免收海关商检查验费用
  2009年12月31日前,东莞虎门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PSA DGCT)将免收海关及商检查验所产生的查验费用。
  二、企业物流及仓储成本低
  据悉,一个40尺的大柜,香港码头费用为2750港币,托运费用为2750港币,而虎门港码头费用仅需要745元人民币,托运费用仅需要300元 人民币,故货物通过虎门港走,一个40尺的大柜至少可以节省3000~4000元;
  东莞保税物流中心的租金1平方米约在35元左右。而深圳福田保税物流中心的仓库租金1平方米约80~90元,而且经常处于满仓状态。
  三、通关效率高
  黄埔海关驻沙田办事处推行了出口货物分类通关的新型通关模式,对于A类及以上企业,可以享受货物放行之后10天内向海关递交单证的待 遇,企业可将10天内出口的报关单一次性递交,减少往返海关的次数和等待的时间。
--【东莞保税物流中心及港口码头推介活动昨传出重大利好 全文】
  边角料管理常常是外资企业容易忽视的一个问题。因为边角料通常都是一些价值不大,用处不多的残余物料,许多企业对边角料的管理都不太重视,随意处理起来就比较随意。很多企业认为,把主要的料件管理好就行了。
  所以长期以来,有些企业习惯于直接把边角料卖给废品收购站或个人,有些企业更是直接把它当垃圾处理掉。
  事实上这是不理解海关对边角料管理规定的表现,是违反海关的监管要求的。边角料的处理其实是海关监管的重点之一,边角料的内销征税是海关税收的一项重要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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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海关帐实战训练营》
时间:2009年11月19、20日(星期四、五) AM09:00-PM17:00
地点:东莞市南城莞太路美佳大厦七楼/百思维培训中心
主讲老师:樊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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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日报》10月12日《有蓓无忧》专栏文章发布
9月24日  百思维再访古今来
9月25日 《企业自我核查及风险评估》9月专场结束
9月22日 《企业自我核查及风险评估》番禺专场开讲
9月18日 《企业自我核查及风险评估》长安专场成功开讲
9月15日  百思维喜获东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9月07日  百思维市场占有率已成全国第一
 
    《2009年加工贸易企业关务管理工作指引》
    2009年关务从业人员必备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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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思维关务服务机构,致力于为在中国大陆投资的外商企业,提供一站式的关务管理服务。 旗下公司包括:广东百思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百思维关务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广州百思维软件有限公司、百思维(香港)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现有资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双软认证企业 ●国家科创基金立项单位 ●中国电子口岸技术合作单位 ●黄埔海关技术合作单位 ●广州海关技术合作单位 ●东莞市外经贸局技术合作单位 ●东莞市台务局技术合作单位 ●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唯一指定关务顾问单位 ●2003-2008连续六年黄埔海关市场占有率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