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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思维刊物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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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思维《加工贸易企业关务及财税重难点工作指引》2010版新鲜出炉!
这是百思维编纂的第三本关务管理书籍,本书汲取了前两本书的成功经验,并在关务管理与财税管理的结合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系百思维专家团队多年来在关务、财税领域的积累和经验之汇编。本书从关务、财税政策入手,通过政策解析、经典案例分析、实操问题解答等多种形式,以专家的角度和视野,为读者提供了前瞻性的分析,和具体切实可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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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哲理故事--【十二生肖的启示】 |
老鼠和牛
老鼠代表智慧,牛代表勤奋。如果光有智慧不勤奋,那就变成小聪明;而光是勤奋,不动脑筋,那就变成愚蠢。
老虎和兔子
老虎代表勇猛,兔子代表谨慎。勇猛和谨慎一定要紧紧结合在一起,才能做到所谓的胆大心细。如果勇猛离开了谨慎,就变成了鲁莽,而你没有勇猛,一味的谨慎,谨慎就变成胆
怯。
龙和蛇
龙代表刚猛,蛇代表柔韧。所谓刚者易折,太刚了容易折断,但是如果只有柔的一面,就易失去主见,所以要刚柔并济。
马和羊
马代表勇往直前,羊代表和顺。如果一个人只顾自己直奔目标,不顾周围,必然会和周围不断磕碰,最后不见得能达到目标。 但是一个人如果光顾着和周围和顺,之后他连方向都没有了,目标也失去了。
猴子和鸡
猴子代表灵活,鸡定时打鸣,代表恒定。灵活和恒定一定要紧紧结合在一起。如果你光灵活,没有稳定,再好的政策最后也得不到收获。 但如果说你光是稳定,一潭死水、一块铁板,那就不会有我们今天的改革开放了。
狗和猪
狗代表忠诚,猪代表随和。一个人如果太忠诚,不懂得随和,就会排斥他人。而反过来 ,一个人太随和,没有忠诚,这个人就失去原则。 所以无论是对一个民族国家的忠诚、对团队的忠诚,还是自己理想的忠诚。一定要与随和紧紧结合在一起,这样才容易保持内心深处的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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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外汇管理局调整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审批权限 |
【百思维点评】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审批权限的通知》 ,决定自2010年7月1日起,调整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审批权限,具体业务调整如下:
一、审批权限由总局下放至分局的业务 1)境内企业境外放款超过规定比例和金额的个案,由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分局”)根据集体审议会议意见办理,相关批复文件应同时抄报总局资本项目管理司。
2)符合现行法规确定的资本项目管理原则、但相关文件和业务操作规程中无明确规定的个案,由所在地分局根据集体审议会议意见办理,相关批复文件应同时抄报总局资本项目管理司。
3)境内中资企业短期外债余额指标的核定,由所在地分局根据本年度总局确定的短期外债余额指标核定的原则,在本地区短期外债余额指标内核定。
二、审批权限由分局下放至中心支局(支局)的业务
分局可根据辖区内具体情况,就以下业务对辖内中心支局(支局)进行相应授权:
1)外国投资者竞标土地使用权的保证类专用外汇账户开立、变更、注销和资金划转的核准。
2)外国投资者产权交易外汇资金(包括价款及交易保证金)托管及结算专用外汇账户开立、变更、注销和资金划转、结汇的核准。
3)境内企业境外放款资金付汇及资金汇回入账核准。
4)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或认股期权计划资金调回及结汇的核准。
三、外汇指定银行可直接办理的业务
1)外资参股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公司,下同)外方利润购付汇的核准,由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外资参股非银行金融机构应在汇出利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银行购付汇单据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备案。
2)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从境内支付境外上市费用汇出的核准,由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应在汇出上述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数据报备所在地分支局。
四、简化业务审核材料
企业在办理涉及资本项目购汇的业务时,可不再提交“最近5个工作日的人民币账户对账单”。 |
| --【国家外汇管理局调整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审批权限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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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出台《2010年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
【百思维点评】日前,东莞市发布了《2010年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指南重点描述了资助对象、实施起始时间及申报受理程序,其中“资助对象”广大企业应重点关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在东莞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上年度在我市税务部门纳税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在东莞市外经贸局登记备案的“三来一补”企业就地不停产转变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 |
三、符合东莞产业发展导向,在东莞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登记备案并承诺于2011年12月31日前转型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来料加工企业。来料加工企业可申请以下几个项目的资助:
1)国内展览项目;
2)国内宣传推介项目(含利用第三方媒介发布广告、利用电子商务平台);
3)转型升级辅导项目;
4)员工培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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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思维提醒】此次发布的《2010年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是在原2009年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基础上补充和完善的,与原指南相比,新的申报指南重点在“资助对象”中增加了第三点,即来料加工企业在外经局登记备案并承诺在2011年12月31日前转型为外商投资企业,也可以申请专项资金。由此可见,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的资助对象范围在进一步扩大,广大来料加工企业应抓住时机,积极申请转型为外商投资企业,争取转型专项资金的扶持,切勿错过时机。
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向东莞外经贸局和财政局反映,外经贸局联系电话: 22817565,23304739,22403717;财政局联系电话:22830533、22831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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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出台《2010年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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